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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化的新引擎


农村法治化的新引擎

——建湖县推进组建农村法律服务社纪实

 

   近年来,建湖县根据农村基层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法治新模式,将法治建设工作的触角向农村基层延伸,在村民小组和社区居民小区建立法律服务社,使之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载体。同时,法律服务社的建立就如何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网络,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随时随地接受法律服务,已成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载体。目前,该县已相继组建法律服务社118个。

   一是完善法律服务社基础建设。法律服务社由310名离退休政法人员、离职村组干部或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组成,接受县、镇(街道、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的业务指导。法律服务社做到“六个一”:一名社长、一名法律顾问、一个图书角、一个宣传栏、一部固定电话、一本记录簿。法律服务社实现“五统一”:统一名称、标牌,标牌统一制作;统一服务职责,将法律服务社六项职责、法律明白人培育标准、便民服务内容等统一上墙;统一宣传内容,县法宣中心和司法所对各法律服务社宣传栏内容统一设计,每季度更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更换;统一工作记录,将每月法治宣传情况、法律顾问到位活动情况、法律明白人培育情况等内容,记录在统一的工作簿中;统一台账资料,每月将村民法律需求、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群众诉求建议等信息,反馈至村司法站、镇(街道)司法所进行统计分析,制订下一个月法律服务内容。工作台账由县司法局统一印制簿册,下发至服务社,由司法所和司法行政服务站督促认真填写,台账建立情况列入考核,与资金补贴直接挂钩。  

   二是六项业务推动农村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社主要开展6项业务: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村民法治文化生活。二是培育法律明白人,逐步达到每户有法律明白人。三是将法治宣传贯穿于民事纠纷调解中,引导村民依法维权。四是向村司法行政服务站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信息,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五是收集基层群众有关依法治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六是完成村委会和村司法行政服务站交办的其他法治建设工作等。同时,法律服务社采取四种形式:一是依托学法中心户成立法律服务社,二是依托农业合作组织成立法律服务社,三是依托三产服务业成立法律服务社,四是依托社区网格长成立法律服务社。

  三是法律服务社让遵纪守法蔚然成风。法律服务社建立以来已显示出特色和特点。首先是便利性。法律服务社在群众家门口,社里有乡规民约、法律服务联系卡、土地确权流转资料、每户法律明白人等资料台账,村民利用串门、小聚娱乐、夏日纳凉等空闲时间,就像闲时逛超市一样便可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律熏陶,培育法治信仰。其次是规范性。村民小组(社区)法律服务社是由村提出建议,镇司法所发起设立并经县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组织,是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载明名称、住所、主管单位和业务范围等。全县已有52家法律服务社领取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还有是精准性。根据不同村民小组不同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对法律明白人培训。四是互动性。法律服务社依托的是司法站、司法所,县法援、公证、矛调、法宣等各大专业中心,可随时解答解决群众法律咨询等法律问题,充分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形成法律宣传的互动效果。五是融合性。法律服务社不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一个法律服务载体,也为县各部门在农村进行法治宣传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尤其是为涉农部门宣传农业方针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通道,深受群众欢迎。

  法律服务社建成后已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0多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00多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0多起。在农村基层,呈现越级上访的少了,遇事寻求法治途径的多了;违法违规的少了,知法守法的多了;涉法事务出远门的少了,就近解决问题的多了;社会矛盾少了,创业发展的人多了。法律服务社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许多法律服务社利用农闲开展法治培训,利用务工人员返乡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收到明显效果,不少村组遵纪守法蔚然成风,信访量和刑事发案数明显减少。(丁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