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司法局:浙江洞头区四举措积极谋划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17年,洞头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把“七五”普法顺利实施作为工作重点,把法治宣传教育扩面提质增效作为工作难点,突出协同,创新发展,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带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一、在思路创新上着力“三个突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上有所突破。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喜好和生理特点,制作学生学习所需物品,结合“以案释法”工作,精选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典型案例和法律常识,以图文并茂的彩色插页等形式制作到学习物品里,做到人手一份,让每一名学生在学习的同时都能主动接受法治教育。较大规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上有所突破。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法治文化品位,拟用两年时间分两期投入,在人流量较大、群众休闲聚居的区域,建成一个较大规模的法治文化精品阵地,放大法治宣传效应。普法微信关注数量上有所突破。举办微信“学法附议”接力活动,开展普法形象、法治文化作品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征集活动,在每个活动环节设置有奖参与,通过活动提升微信人气,扩大普法微信的影响力。
二、在服务方式上强调“适销对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组织开展“大拆大整”“法润洞头 德法同行”“花园村庄建设”“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全域景区化建设”等服务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保障民生相关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年度述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竞赛,实施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加强青少年法治信仰建设,推广校园法治晨会、法治班委、模拟法庭等做法,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力争2017年底建成1个集互动体验和自主学习为一体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开设“泽商--企业法律风险讲堂”,由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承办,参加对象为全区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一季一讲,探索建立涉企法宣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进宗教场所,加强村居基层干部、新居民和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三、在平台建设上强化“整合发展”。整合利用现有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教育基地等各类平台优势,与妈祖文化、七夕文化等传统民俗文化有机融合,积极推广“德法书香”“法治渔民画”“法治海洋墙绘”等法治文化活动,不断释放法治文化建设集聚效应。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的引领作用,整合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和短信等新媒体普法资源,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加强与“洞头发布”“洞头新闻网”等新媒体平台的衔接和互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固定报纸“与法同行”、广播“法治时空”、电视公益广告等节目。拓展普法阵地,大力推动在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等服务大厅,以及车站、码头、出租车等公共区域增设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实行常态化、实体化运作。
四、在机制建设上注重“共建共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普法队伍,抓好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等普法骨干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发挥好老街坊、海霞妈妈、好厝边、管事公婆等民间组织和微动力、阳光义工等社会团体的宣教作用,巧用社区矫正对象这个特殊群体,引导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通过传播法律知识,即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又达到现身说法作用。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围绕各部门执法职能,向各部门征集职务犯罪、依法行政、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民间呈会、消费维权等系列主题的十大典型案例,编印成图文并茂的宣传折页,结合不同主题内容,分别进机关、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分发。健全法治宣传工作项目制度,组织开展年度法治宣传项目申报,推进重点项目培育。
(洞头区司法局 卓桂贞供稿)